卷十二 戈部 戲(戏) xì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三軍之偏也。一曰兵也。从戈䖒聲。
香義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三軍之偏也。偏若先偏後伍,偏爲前拒之偏。謂軍所駐之一面也。史漢項羽紀,高帝紀皆曰。諸侯罷戲下。各就國。師古曰。戲,軍之旌旗也。音許宜反。亦讀曰麾。又竇田灌韓傳。灌夫率壯士兩人。及從奴十餘騎。馳入吳軍。至戲下。所殺傷數十人。師古曰。戲,大將之麾也。讀與麾同。又音許宜反。按顏說必本舊音義。似與許說小異。然相去不遠。度舊音義必有用許說者矣。
一曰兵也。一說謂兵械之名也。引申之爲戲豫,爲戲謔。以兵杖可玩弄也。可相鬥也。故相狎亦曰戲謔。大雅毛傳曰。戲豫,逸豫也。
从戈。䖒聲。香義切。古音葢在十七部。讀如?。䖒,从豆从虍。鬳,从鬲从虍。虍皆謂器之飾。非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