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水部 滶 áo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水。出南陽魯陽,入城父。从水敖聲。
五勞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滶水。出南陽魯陽。入父城。南陽郡魯陽,二志同。今河南汝州魯山縣有魯陽故城是。父城,大徐作城父。誤。潁川郡父城,二志同。今河南汝州郟縣西四十里有父城故城是也。城父縣,前志屬沛郡。後志屬汝南郡。今安徽潁州府亳州東南七十里有城父故城是也。左傳昭十九年。楚大城城父。大子建居之。哀十六年。大子建自城父奔宋。服注及吕覽愼行篇高注,闞駰十三州志,史記楚世家正義皆說此事作城父。杜注及酈氏汝水篇注,裴駰注五子胥傳,李吉甫元和郡縣志說此事皆作父城。未審當何從。而此條滶入父城,與水經注所引合。則𣃔非城父也。汝水篇注曰。汝水又逕郟縣故城南。滶水注之。水出魯陽縣之將孤山。至父城。與出魯陽北山之桓水會。亂流東北至郟入汝。按今汝水由嵩縣天息山東經伊陽縣,汝州,寶豐縣,郟縣,襄城縣。而沙河來會。尙與古水道不殊。滶水入汝,亦必同古水道也。
从水。𢾕聲。五勞切。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