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幸部 報(报) bào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當罪人也。从幸从𠬝。𠬝,服罪也。
博号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當辠人也。司馬彪百官志曰。廷尉掌平獄。奏當所應。凡郡國讞疑罪。皆處當以報。史記張釋之列傳曰。廷尉奏當。一人犯蹕。當罰金。又曰。廷尉當。是也。又路溫舒上書曰。奏當之成。司馬貞引崔浩云。當謂處其罪也。按當者,漢人語。報,亦漢人語。漢書張湯傳曰。訉鞫論報。蘇林注蘇建傳曰。報,論也。斷獄爲報。是則處分其罪以上聞曰奏當。亦曰報也。引申爲報白,爲報復。又叚爲赴疾之赴。見少儀,喪服小記。今俗云急報是也。
从?。从?。㑹意。博号切。古音在三部。今隷作報。
𠬝,逗。
服辠也。𠬝見又部。音服。治也。小徐作?。音展。誤甚。此說从𠬝之意。以今字今言通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