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丶部 主 zhǔ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鐙中火主也。从纹,象形。从丶,丶亦聲。
之庾切
臣鉉等曰:今俗别作炷,非是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鐙中火主也。釋器。瓦豆謂之登。郭曰。卽膏鐙也。膏鐙,說文金部之鐙錠二字也。其形如豆。今之鐙盞是也。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。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。引伸假借爲臣主,賔主之主。
象形。謂象鐙形。
从丶。謂火主。
丶亦聲。之庾切。古音在四部。按丶主古今字。主炷亦古今字。凡主人,主意字本當作丶。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。假主爲丶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正如假左爲𠂇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