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虍部 𧇽 jù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鐘鼓之柎也。飾爲猛獸,从虍,異象其下足。
其呂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鐘𡔷之柎也。木部曰。柎,咢足也。靈臺,有瞽傳皆曰。植者曰虡。橫者曰栒。考工記曰。梓人爲?虡。
飾爲猛獸。梓人曰。臝屬恆有力而不能走。其聲大而宏。若是者以爲鐘虡。按𡔷虡當亦象臝屬也。戴氏考工記圖曰。虡所以負?。非以臝者羽者爲虡下之跗也。引西京賦。洪鐘萬鈞。猛虡趪趪。負筍業而餘怒。乃奮翅而騰驤。薛注云。當筍下爲㒳飛獸以背負。張揖注上林賦曰。?獸重百二十萬斤。以俠鐘旁。俠同夾。此可見?制。師古改其注云以縣鐘。則昧於古制矣。廣韵引埤倉。鐻,樂器。以夾鐘。削木爲之。與張注同。今本廣韵作形似夾鐘則非矣。又考上林賦擽飛虡。廣韵引正作?。張揖曰。飛?,天上神獸。鹿頭龍身。是長卿謂?爲神獸。許謂栒虡字飾以猛獸。說不同也。
从虍𢌿。象形。𢌿各本作異。非。今正。謂篆之中體象猛獸之狀。非𢌿畀二字也。形字鉉本無。非是。
其下足。謂丌也。丌者,下基也。𧇽之迫地者也。其吕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