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米部 𥻦 sà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䊝𥻦,𢿱之也。从米殺聲。
桑割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䊝𥻦,散之也。𥻦者複舉字。䊝者衍字。左傳正義兩引說文𥻦,散之也。可證。左傳昭元年曰。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釋文曰。上蔡字音素葛反。說文作𥻦。正義曰。說文𥻦爲放散之義。故訓爲放。隷書改作。巳失字體。𥻦字不可復識。寫者全類蔡字。至有爲一蔡字重㸃以讀之者。定四年正義同。是𥻦本謂散米。引伸之凡放散皆曰𥻦。字譌作蔡耳。亦省作殺。齊民要術凡云殺米者皆𥻦米也。孟子曰。殺三苗於三危。卽𥻦三苗也。
从米。殺聲。桑割切。十五部。